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一品苑條款 豪宅停車場需開放

停獎的立意是OK的, 但重點是如何確保公眾使用, 在內政部一紙「停車空間不論由所有權人自行使用或供任何不特定人依約定之使用,咸屬供公使用」及目前允許停獎車位獨立買賣擁有權狀的情形, 將停車位開放出來就更難了! 現在立委諸公因一品苑關心到停獎的事, 也算是好事一件, 讓停獎的政策接受公評! 雖然我不太看好就停獎開放不特定公眾使用(當然使用者還是須要付費才對)這件事會有突破性進展!


聯合晚報2009/10/12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一品苑因停車容積獎勵「長高」3.5樓,引起各界爭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提案通過,國內建物如利用停車獎勵換取建築空間,除應上網公告周知外,並應於建物停車場入口設置明顯標誌,開放一班民眾停車。

有立委私下以「一品苑條款」形容今天通過的提案。公共工程委員會人員表示,按照此一規定,知名豪宅「仁愛帝寶」就必須開放停車,而且得在停車場門口設立停車標誌,不過,工程會再三強調主管機關是內政部。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進行工程會業務報告,由於媒體一度報導工程會主委范良銹任職北市府副秘書長時,同意總統官邸旁一品苑停車容積獎勵,造成日後紛爭,今天立委輪番上台砲轟范良銹,最後並由楊麗環、葉宜津、楊仁福、羅淑蕾等人提案決議要求加強管理停獎停車位。
通過的內容為:有鑑於國內部分建築工程,利用停車獎勵要點增設車位以換取建築空間,造成爭議,要求工程會應協調主管機關內政部檢討停車獎勵要點,明確規範現行使用辦法、收費標準等事項,同時對所有利用此規範申請停車獎勵之建物,除應上網公告周知外,並應於建物停車場入口設置明顯標誌等,並將辦理情況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
立委楊麗環上午首先針對一品苑停車獎勵提出質疑,她表示,停車獎勵利用提高建物容積率興建停車場,以方便民眾停車,立意很好,但問題是實際效果不如預期,許多接受政府停車獎勵的建築,結果並未開放民眾停車,政府有圖利廠商之嫌。
羅淑蕾則進一步批評范良銹同意一品苑停車獎勵,結果房子蓋高了之後,每個人都可用以槍去瞄準官邸,台北市政府、總統府也因此吵成一團。她痛批說,政府辦理停獎是要讓民眾方便停車,但是也有接受停獎的帝寶豪宅,停車要刷卡、要管制,民眾根本不可能到帝寶去停車,她並質疑將來一品苑也會一樣,除非政府有更嚴格的督促和規範。
范良銹上午則再次強調,他雖曾主持一品苑停車獎勵協調會議,但協調會所做的決議,是依據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所做出結果的,並非是他核准同意的。他也認為從84年實施停獎以來所設置的停車位,應該要有適當合法的管制及監控機制。
停獎建築政策未落實 變相圖利
立院今天提案通過接受停獎的建築,不僅要開放民眾停車,而且要上網公告,且立停車標誌。這本來就是停獎建築應該做的,只是政府沒落實,不僅有違當初設置停獎條例的目的,也確實是一項變相的圖利行為。
政府實施停車容積獎勵,就是在車位一位難求的市區中,希望透過給予更多容積,以鼓勵建商多興建停車位,以解決民眾停車問題。但是如果建商取得容積,可以蓋高樓,賣更多的錢,但民眾還是無法停車,就失去了這項法案的意義。
接受停獎但卻不容許民眾停車,這種建築很多,而且爭議已久,主要都是因為政府放任建商及社區管理委員會,並未積極主導介入,今天立院通過提案,其實只是反映民意,還給民眾一個「停」的空間。
不過這項措施,仍需政府部門研擬進一步更嚴謹的規範,像是對停車費的限制,否則如果一棟豪宅要求停車一小時一千元,那還是形同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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