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昨是今非

  今天聽到某長官問, 之前某某案你有經手過吧! 咱們現在的老闆(那位長官的長官,自然也是我現在的長官)說對那案子很不滿, 常說以前的人一定是拿了什麼好處... 頓時, 我一整個無言, 感覺人格受辱!!

以前,自己也是用盡心力、費盡心思,在與各方協調時去保障政府及民眾的利益,不分平假日就是在談判協商,還差點弄到雙方談判破裂,已經簽陳要終止議約,因此保障了許多政府的利益,但是也因此被對方向最高層參上一狀,說我們刻意刁難。但是當年代一久(也沒多久,就五年而已),大家看到被保障下來的東西,也不知道當初的人費了多大的心力才力保成果,而總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但是當初折衝的結果,卻被拿來說嘴,懷疑當初的人是不是拿了什麼好處... 

如果,事情最後會這樣被看待,昨是而今非,甚至人格必須被懷疑,我真不知道什麼叫做「做對的事」,而「當初的人」就必須背負這樣的罪嗎?而現在的人面對現今的政策想必也有不少折衝的結果,是不是有一天現在的人又成為另一批當初的人,繼續背負著原罪?還是現在的人本領比較高,所做的「對的事」,永遠不會隨時間遞移,永遠都是「對的事」!

我不懂,我真的不懂了!人格受辱比什麼都令人沮喪,如果那位長官自己也常把不允許人格受辱掛在嘴邊,為何可以不問是非,沒有證據就提出這種質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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