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另一半的大老闆給了一個上班時間要求8點就要進辦公室開會的硬性規定,真的是讓我氣到跳起來!
看起來似乎沒什麼好計較的,就是上班時間調整一下而已,但對我家而言,是一件不小的事啊!因為我和另一半的工作特性應該都算是責任制,而且不定期的要配合工作上的需要,有時要很早進辦公室,有時也可能要很晚下班。之前因為雙方在時間上都還可以喬一下,像照顧小孩之類的事,雖然辛苦但倒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可是另一半的大老闆給了一個上班時間要求8點就要進辦公室的規定後,事情完全就不一樣了!因為另一半的機動性沒了,等同於我的機動性也同時被剝奪了!我們第一件事就要討論,如果我剛好也遇到要提早到辦公室時,小孩怎麼去保母家(保母原本沒有那麼早收托),另一個小孩又要怎麼去上學(托兒所也是8點才收托),是要去情商保母提早收托嗎?那上學的那個是不是也一起到保母家?可是學校沒有娃娃車耶?要把小孩轉去私立幼稚園有娃娃車的那一種嗎?可是小孩一定要因為家長的工作連帶受苦嗎?還是另一半要因此換工作算了?難不成是我要換成大家常識中認為安定但又有點不長進的工作?可是我和另一半的工作都做的好好的,我們兩人也都是各自在自己的職場上努力,才在工作上算是有一些些成果,為什麼要因這種無聊的規定受委屈?一連串的問題,真的讓我火大了!
但也因為這一連串的問題,又有點感慨!像我們這種沒有婆家或娘家長輩可以就近後援的雙薪小家庭,當我們兩人的工作時間稍為有變動,居然就必須開始討論之後小孩保母及學校的問題!又想到之前,因為要參加8點開始的會議,可是號稱會照顧我們員工的托兒所也是8點開門,於是我必須在學校一開門無法好好和小孩說再見就把小孩丟包,然後狂奔到會議室面帶著遲到的愧疚表情進場開會... 但這是我的錯嗎?!(當時的我心想,如果有人敢質疑我為什麼遲到,我鐵定當場和他嗆聲)
又前一陣子,我們家附近一個診所晚班護士找不到願意晚上帶小孩的保母,另外有很多公立托兒所或公立幼稚園是下午4點多就放學的,也一直讓我很疑惑,那雙薪家庭小孩要怎樣讀?! 又很多企業是4點以前下班讓人來得及接小孩的嗎?! 運動中心或公營機構(甚至民營的也是)的幼兒課程或活動,永遠是開在下午家長上班的時段,又是怎麼一回事?! 我家這種小孩想去上個課跳個舞的選擇也很少!
還是我們現在的托育服務真的還是縫很大?何時我們可以有無縫的托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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