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 星期四

市府轉運站每車擬限停8分鐘 違者記點

市府轉運站每車擬限停8分鐘 違者記點

  • 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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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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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欣彤/台北報導】
     旅客在市府轉運站上車可得動作快!市府轉運站完工日期仍未定,但負責管理營運的統一開發,卻打算對進駐客運業者設下停車八分鐘限制,超時業者將被記點,更可能罰款處分,全案將與業者協調後決定。
     公共運輸處綜合規畫科科長黃惠如說,市府轉運站啟用後,將有十六個月台與六個暫停區,給十四家業者、十九條路線使用。根據統一開發統計,每個月台每小時平均停靠九班車,停留時間平均為五分鐘。
     市府轉運站副理林宜樺說,為應付尖峰時段龐大車潮,統一開發將限制每車僅能停八分鐘,旅客從下車到上車,拿行李掏零錢,到司機整理車內,都得在八分鐘內完成。
     林宜樺說,月台有車輛進出感應及計時裝置,每台車停車時間都會傳回行控中心統計,超過八分鐘就記點,並依超時記錄對業者開罰,但是否罰款等仍未定,將於下周協調會中,與業者討論。
     市府轉運站經理林宗毅說,據實地測試,業者上下車時間約為五分,八分應綽綽有餘,且月台數量有限,車輛停留時間必須控制在八分內,才有辦法維持運作順暢。
     林宜樺說,若業者因車輛故障等正當因素延誤發車時間,將不會處罰。公運處府會聯絡人陳俊宏說,限制業者停靠時間,為轉運站內部管理規則範疇,並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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